1、區域布局優化,因地制宜、多元融合,包括在“三北”地區優化推動風光大基地化規模開發、在西南地區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能源基地開發、在中東南部地區重點推進風電光伏就地就近開發、在東南部沿海地區積極推進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。
2、重大基地支撐發展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指出要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,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,大力提升風電、光伏發展規模,加快發展東中部分布式能源,有序發展海上風電,加快西南水電基地建設,安全穩妥推動沿海核電建設,建設一批多能互補的清潔能源基地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20%左右。
3、行動計劃落實發展,一方面是發揮風電、光伏發電技術成熟、經濟性好等特點,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普適性強、普惠性好的新能源開發利用行動,推動新能源與各種開發場地、用能場景深度融合;另一方面,“十四五”期間重點開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、城鎮屋頂光伏行動、“光伏+”綜合利用行動、可再生能源規模化供熱行動等行動計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