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投電力近日公告稱,近日收到《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雅礱江卡拉水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》(川發改能源〔2020〕323 號),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建設雅礱江卡拉水電站。
卡拉水電站位于涼山州木里縣境內,為已審批的雅礱江中游(兩河口至卡拉河段)水電規劃中的最后一級。電站采用壩式開發,總裝機容量 102 萬千瓦,單獨運行時多年平均年發電量 39.97 億千瓦時,與上游兩河口水庫電站聯合運行時多年平均年發電量 45.24 億千瓦時。工程建設總工期 83 個月。
電站樞紐由河床碾壓混凝土重力壩、壩身泄水及右岸地下引水發電等建筑物組成,河床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 126 米。水庫正常蓄水位 1987 米,相應庫容2.378 億立方米,調節庫容 0.365 億立方米,具有日調節能力。
按 2019 年四季度價格水平測算,工程靜態投資 133.88 億元,工程總投資為
171.21 億元。項目資本金約為 34.24 億元,占工程總投資的 20%。
卡拉水電站由公司投資占比 52%、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占比 48%的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管理。